摘 要: | 一、关于贫困概念的界定1.缺乏说。Townsend(1979)认为:“所有居民中那些缺乏获得各种食物、参加社会活动和最起码的生活和社交条件的资源的个人、家庭和群体就是贫困”。Oppenheim(1993)认为:“贫困是指物质上的、社会上的和情感的匮乏,它意味着在食物、饱暖衣着方面的开支要少于平均水平”。世界银行(1980)认为:“当某些人或某些家庭没有足够的资源去获取社会公认、一般都能享受到的饮食、生活条件、舒适和参加某些社会活动的机会,就是处于贫困状态”。雷诺兹(1993,中译本)认为:“所谓贫困,是说在美国有许多家庭,没有足够的收入可以使之有起码的生活水平”。童星、林闽钢(1993)认为:“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的总称,是由低收入造成的缺乏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质和服务以及没有发展的机会和手段这样一种生活状况”。国家统计局(1990)认为:“贫困一般是指物质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处于困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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