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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国际经济法的合作发展原则
引用本文:曾华群.略论国际经济法的合作发展原则[J].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2(1):40-44.
作者姓名:曾华群
摘    要:国际经济法的合作发展原则是南北矛盾的产物,解决南北问题是该原则的最主要目标,其主要内容是,各国应进行合作,以促进建立公平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促进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就“合作”与“发展”而言,发展是权利,目标,合作是责任,手段,该原则的法律效力依据是,反映国际社会的“法律确信”,遵循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和民主原则,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

关 键 词:国际经济法  发展权  合作发展原则  南北问题  国际合作  国际经济新秩序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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