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动产税制改革及难点问题透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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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娟.我国不动产税制改革及难点问题透析[J].审计月刊,2006(1):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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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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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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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不动产税制的现状不动产税是指将社会成员所拥有的不动产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它以承认不动产私人所有为前提,其课征范围主要包括房产和地产。不动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种,对于政府增加财政收入、调节宏观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就美国而言,不动产税被称之为财产税,它是美国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占地方政府所有税收收入的比重一直超过80%。在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不动产税作为政府税收制度的主体税种之一,在政府税收收入中占的比重也很大。严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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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动产税 税制改革 地方政府 透析 主体税种 课税对象 社会成员 课征范围 财政收入 宏观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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