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林场苗圃财会制度改革的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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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兴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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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财政部规定,从1993年7月1日起,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都必须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国营林场和国营苗圃(以下简称为场圃)的财会制度改革也势在必行。但国营场因是生产性事业单位,不属于“企业”范围,究竞应如何改革,财政部农时司和林业部财务司拟在近期召开会议商讨制度改革问题。借此机会,笔者就目前场国的实际情况,也谈点财会制度改革的意见,愿与同行一起探讨。一、国营场围的誉理体制国营林场苗圃是为国家培育森林资源和优良苗木的基地。场围的生力经营不是纯粹为盈利,还要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是全民所有制的生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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