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样证据更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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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德生,丁辉.啥样证据更有效力?[J].乡镇论坛,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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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德生 丁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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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对不同的证据效力作出了规定。1.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2.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4.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①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②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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