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民告“官”“官”胜诉
作者姓名:张喜
摘    要:日前,南海市劳动局第一宗因被处理人不服该局作出的劳动行政处理书而向佛山市劳动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宣告结束。佛山市劳动局维持了南海市劳动局的原处理决定。事情是这样的:南海市盐步远大鞋厂持牌人戴国华在1999年6月1日向市工商局申报了暂停营业,暂停时间至1999年12月31日。但是,在7月份时又与另一自然人王某签订了一份承包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