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也应有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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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昊.维权也应有度[J].城市技术监督,2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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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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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权),谁不关心,谁不重视?每年都有“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有“3·15”晚会,有“质量万里行”,还有“王海打假”,各种投诉电话,各级消费者协会等等。其他活动,很少有这样广泛,这样深入的。大家都是消费者,关心消费者的利益,就是关心自己的利益。然而维权又必须有度。所谓度,就是在合法的范围内。维权,只能维护消费者正当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大家都是消费者,就对维权的度加以放宽,维护某些消费者的不正当要求。前些时,曾经流传过这样一个故事:说美国有个老太太,从西门子公司买了一个微波炉,她把刚洗过澡的小狗放在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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