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承包工程被禁止 行政案件审理有范围限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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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昭铭.自然人承包工程被禁止 行政案件审理有范围限定[J].中国劳动保障,2013(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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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昭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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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遂宁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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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某水电建设公司承建了某中学学生公寓工程。施工中,公司将工程分解,将其中一项工程分包给了自然人吴某,并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人由吴某组织,若施工中发生各种伤亡事故,公司不作任何补偿。2003年2月23日下午,吴某聘用的工人刘某,在施工作业时不慎从木架上摔下受伤。当地人社局根据调查的事实和相关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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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人 水电建设 案件审理 范围限定 具体行政行为 承包合同 学生公寓 工程分包 伤亡事故 行政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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