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低值易耗品核算制度改进之我见 |
| |
引用本文: | 张颖.对低值易耗品核算制度改进之我见[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9):51-51. |
| |
作者姓名: | 张颖 |
| |
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电力科学研究院 |
| |
摘 要: |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包装容器等。按其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来看属于劳动资料,它可以多次参加周转并不改变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修理、报废时也有一定的残值。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低值易耗品价值较低,且易于损坏,需经常进行更换,其购入和领用业务较频繁,为便于核算和管理,在会计上把它归入存货类,视同存货进行实物管理。而在核算上,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即有和材料核算相似之处,又有和固定资产核算相似之处。
|
关 键 词: | 低值易耗品 问题 措施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