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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公民自然人的税务法律文书该如何送达
引用本文:杨军,严子武.对非公民自然人的税务法律文书该如何送达[J].税收科技,2003(3):30.
作者姓名:杨军  严子武
作者单位:霍邱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摘    要:新<税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或其成年家属到场":而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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