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风险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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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菲菲.我国风险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选择[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2(4):8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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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菲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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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浙江,杭州,31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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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对风险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分析 风险投资的基本特征是高风险、高回报.经验表明,风险投资企业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对风险投资会产生很大影响.在各国,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及制度安排因国情而异,但归结起来可以分为三类,即公司制,契约式基金制、有限合伙制.三者的共同点是都承担有限责任,但又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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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风险投资企业 组织形式 法律 有限合伙 契约式基金 公司制 中国 公司法 |
文章编号: | 1008-2670(2002)04-0084-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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