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再就业优惠不容打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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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新.高州市:再就业优惠不容打折扣[J].创业者(广州),20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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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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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政策援助,把再就业优惠真正落到实处,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最近,高州市政府发出通知.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发放《就业优惠卡》。凭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优惠卡》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一是申办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的凭卡优先领取营业执照,开业一年内,免收地方规定的所有行政性收费;二是利用国有荒山荒地和滩涂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凭卡减免5年的土地使用费,在产出后1-3年内免收农业特产税。三是从事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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