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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恶意个人负面信用记录的成因和处置——以苏皖鲁豫毗连地区为例
引用本文:刘荣,于琳娜.非恶意个人负面信用记录的成因和处置——以苏皖鲁豫毗连地区为例[J].征信,2016(2):34-37.
作者姓名:刘荣  于琳娜
作者单位:1. 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安徽阜阳,236002;2. 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江苏徐州,221000
摘    要:个人非恶意原因造成的负面信用记录给金融消费者带来不利影响的同时,也容易导致金融消费者、数据报送机构和基层人民银行之间产生矛盾和纠纷,引发诉讼风险和法律风险.结合苏皖鲁豫交会地带7个地级市基层人民银行的征信业务实践,分析非恶意个人负面信用记录的成因和风险,建议履行告知义务,适当宽限展期,强化征信模块,以逐步减少个人负面信用记录纠纷,不断提高基层人民银行征信业务服务水平.

关 键 词:负面信用记录  个人征信  基层人民银行  非恶意  诉讼风险  法律风险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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