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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巴塞尔协议》与全面风险管理——专访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陈林龙博士
作者姓名:闫鹏飞
摘    要:新资本协议并非强制性规定,但对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进步却具有深刻的含义。新年伊始,中国银行业改革任务依然艰巨。一方面中国政府通过对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巨额注资,以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剥离大量不良资产,减轻银行负担;另外一方面,银行的不良资产风险依然在增加,对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形成巨大挑战。随着2004年6月《新巴塞尔协议》的出台,对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将进入破题之年。为此,《中国科技财富》记者就有关问题,专门走访了长期从事银行风险管理的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陈林龙博士,他对《新巴塞尔协议》提出了自己的阐 陈林龙:1964年12月生,江苏人。现任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1993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获博士学位。后进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从事信贷计划、财务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工作。1998年到1999年被单位派往加拿大Alberta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并在加拿大皇家银行总行工作一年。2003年10月到2004年10年,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行长助理。对宏观经济、金融风险控制、商业银行管理、区域经济、决策支持系统等有较深入研究。著有专著《现代西方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管理》等2本,译著1本,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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