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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矛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认定问题的复函
摘    要:你局《关于对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认定问题的请示》(川环[2005]5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关 键 词:污染物处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认定问题 设施 大气 闲置 复函
收稿时间:200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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