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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
引用本文:本刊特约评论员.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5(4):1.
作者姓名:本刊特约评论员
摘    要: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同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

关 键 词:采购机制  强化医疗  行为监管  最高零售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立医院改革  招标采购  人力资源  不正当价格行为  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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