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村干部承诺践诺有“章”可循
引用本文:王凯.村干部承诺践诺有“章”可循[J].农村经营管理,2012(7):37.
作者姓名:王凯
作者单位: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委组织部
摘    要:在农村工作中,如何保证和提高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如何对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如何对不称职的村干部进行问责,都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以至于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难以充分体现和真正落实。为了使对村干部的评价和监督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制定了《振安区村干部管理办法》和《振安区村级事务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建立了村干部任期承诺"三定三评"工作机制,逐步推行村干部述

关 键 词:村干部  承诺  管理办法  制度保证  干事创业  满意率  工作机制  党员  辽宁省丹东市  事务管理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