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前,一些企业随意挪用流动资金贷款购置固定资产,搞基建的现象时有出现,应引起我们注意。有的基层供销社、粮所凭自己主管部门批准,背着银行把专用资金贷款挪作它用。如糯垌供销部门,原来专用资金来源和占用是持平的。1980年10月县供销联社批准,用专用资金购置小货车一辆,3.77万元,装饰五金大楼4.5万元,一下子造成专用基金超支8万多元。多年来因各种因素一直亏损的粮所也有类似现象,只要县粮局同意,就挪用粮油收购贷款装修门市部门面、更换机器设备等,造成1989年10月底专用基金超支5.96万元,在当地营业所、县农行干涉下,该粮所于1989年11月份干脆把专项资产占用方余额全部转到其它应收款项,又造成了贷款物资保证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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