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识才、选才、用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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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志芬.论识才、选才、用才[J].黄石理工学院学报,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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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志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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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才,是指那些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具有一定的专门知识、较高的技能和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以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对人类进步作出了某种较大贡献的人。 1、选择人才的原则。德才兼备是识才、选才的原则。在现阶段,“德”,应包含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道德,正确的人生观,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爱国主义精神等。“才”,应包含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知识基础,技能和能力,还应包含健壮的体质。德与才,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选拔人才的原则应是德才兼备,红专统一。选拔干部,要坚持新时期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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