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被迫贪污论” |
| |
作者姓名: | 金士 |
| |
摘 要: | 最近听说有人发明了一种怪论,叫做“被迫贪污论”。该论调的发明者,系因贪污受贿被捉进大牢的前广东省普宁市市委书记丁伟斌。此人在一份长长的“忏悔书”中,先轻描淡写的说几句“自己放松了学习”之类的套话后,就痛心疾首地一一详细列举多年来在各个节假日里各色人等不断向他行贿送礼的经历,以及他自己不得不受贿的苦衷。按这种名为忏悔实为自我开脱的“理论”,他最终成了贪官,差不多就是被逼无奈的了。这种厚颜无耻的辩解,倒让我想起了一段历史轶事和一个古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