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企业房地产产权转换的合理避税
引用本文:李建昆.企业房地产产权转换的合理避税[J].财会通讯,2004(21).
作者姓名:李建昆
作者单位:浙江三门三信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我国目前税收法规规定,房地产交易应按交易净额(售价扣除房地产购置或受让原价)的5%缴纳营业税金及相应附加税(大约0.5%左右)、按房地产增值额缴纳30%-200%的土地增值税,按交易总额的0.05%缴纳印花税、按交易总额的3%-5%缴纳契税,部分地方还按交易总额带征2%的企业所得税,如此高的房地产交易税收成本,使大部分企业难以承受。事实上,企业房地产交易可通过适当的税务筹划,如通过企业分立合并、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等方法,达到合理减轻税负的目的。笔者拟以企业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企业资产产权转换为例,对采用不同的转换方式所涉及的有关税务筹划作详细分析。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