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环保地方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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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震.如何建立环保地方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J].环境经济,2012(4):5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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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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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环保局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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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建立立法成本效益制度的要求。近几年,北京、山东、福建、云南、上海等地的立法机关陆续开展了地方立法后评估的探索工作,环保立法项目也在其中,引起了较大反响。本文意在借鉴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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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立法 评估指标体系 环保 党的十六大报告 立法后评估 立法工作 立法质量 成本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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