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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家族企业的治理缺陷及其对策
引用本文:李红,刘绵勇.混合家族企业的治理缺陷及其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06(3):16-17.
作者姓名:李红  刘绵勇
基金项目:本文系200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国家族企业治理研究”[批准号05BJL024]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家族企业是中国私营企业的主要形式。家族企业是指某个家族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的人拥有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企业。而混合家族企业具有如下四个特征:第一,家族对企业绝对或相对控股。外人股东对家族股权仍有一定的牵制作用;第二,企业管理处于由“人治”向“法治”的过渡阶段;第三,实行折中治理,由职业经理和家族成员共同分享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职位。家族成员占有不少于一半的高管职位;第四,股东会的权力很大,而且具有最终的决定权,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十分有限。

关 键 词:家族企业  治理  混合  缺陷  中国私营企业  家族成员  管理职位  副总经理  相对控股  过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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