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好聚好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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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仲毛.离职:好聚好散[J].连锁与特许,2004(6):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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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仲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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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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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州日报》报道:原供职于佛山市南海区某印刷包装公司的黄某,因为心中有气,辞职时将公司电脑内价值四万多元的生产文件删除,被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黄某是在加薪未果的情况下主动离职的,尽管这些文件是黄某参与设计制作的,但法院认为它们是工作成果,属于企业,个人无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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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职问题 诚信问题 员工 企业 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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