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法制现代化在日本法中的发展演进——告知义务规则体系的比较法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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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学士.海上保险法制现代化在日本法中的发展演进——告知义务规则体系的比较法考察[J].上海保险,2022(1):3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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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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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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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海上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鼻祖",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保险。其于14世纪后半叶,在文艺复兴后期的意大利北部,在商人的创意下诞生,尔后自欧洲大陆传播至英国,起到了支撑各国海上贸易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指出:"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我国于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的现行《海商法》对海上保险合同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在海上保险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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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现代化 海上保险 告知义务 全盘西化 发展演进 海上贸易 《海商法》 规则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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