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国建立对外开放地区时间表
摘    要:1980年8月: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为经济特区。 1984年4月: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 1985年2月:决定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 1988年3月:进一步扩大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区的开放范围,并把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环渤海地区的部分市、县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 1988年4月: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并建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