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正确使用“经费暂付”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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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永德.要正确使用“经费暂付”科目[J].上海会计,19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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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永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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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嘉定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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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经费暂付”科目往往不被人注意,财政部门也往往认为“经费暂付”是一个过渡性科目,与资金开支关系不大亦不甚重视。由于缺乏管理,久而久之,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在使用这一个科目时各取所需,特别是一些新担任会计工作的同志,更不能正确使用“经费暂付”这一个科目。 “经费暂付”顾名思义,就是应该由行政经费或事业经费开支的费用,在未取得正式单据或未办妥必要手续之前预付的款项,在取得必要手续后转入“经费支出”科目。我们在审计中,发现绝大多数单位没有严格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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