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用“对应发生额汇总法”编制现金流量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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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鹏翔.再谈用“对应发生额汇总法”编制现金流量表[J].上海会计,2000(3):5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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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鹏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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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交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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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的《用“对应发生额汇总法”编制现金流量表》一文在《上海会计》1999年第3期发表后 ,收到了一些会计实际工作者的来信。来信肯定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对应发生额汇总法”“很好、直观” ,“便于理解和掌握” ;但也对这一方法尚不够明白之处提出了一些疑问。现就来信所提出的几个疑问答复如下。一、关于如何理解“对应发生额”。“对应发生额”是指某一项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业务所对应的业务的发生金额。具体地说 ,就是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各帐户的对应会计事项发生金额。例如 ,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 ,价值5万元 ,收到货款存入银行 (假设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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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现金流量表 编制 对应发生额汇总法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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