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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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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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 ,现就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物业管理企业 ,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二、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 ,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 ,再按照“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执行(见附件)。三、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附件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1999年12月1日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一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第204号科目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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