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作为企业的银行,早就应该打破长期以来只讲存、放、收,不讲成本核算的作法,把考核资金经营成本作为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长期以来银行都是以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各项利息收入和支出、各项费用,当年实际多少算多少.收付轧差后,盈亏多少算多少.至于第二年怎么办?是盈是亏,盈亏多少,实现的盈利是否合理,亏损是否合法,心中是无数的.对此,银行还要不要、能不能开展自身业务的成本核算?如何搞成本核算?谈点我们的不成熟意见.对银行来说,它理所当然要组织社会闲散资金(吸收存款、办理结算),并用这些资金支持资金短缺的单位或个人(发放贷款),贷款期满时向这些单位或个人收回贷款,以支付到期支取的存款.经营过程中,银行必须向贷款单位或个人收取利息,以补偿向存款人支付的利息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剩余部份表现为银行的盈利.银行的盈利除向国家财政上缴一部份外,还将用于扩大自身的信贷基金、业务发展和补偿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资金损失.一个没有盈利的银行是不难想象其发展前途的.银行收取的贷款利息是否能补偿其所支付的存款利息和费用支出,并有所盈利,是银行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有如下重要意义:首先,通过成本计算,正确反映银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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