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机构与公司法修改——企业以什么样的结构提升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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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卫东.公司组织机构与公司法修改——企业以什么样的结构提升效率[J].工商行政管理,20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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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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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组织结构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是股东会(股东大会)。股东以其股权在股东会(股东大会)中表达自己的意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公司法第38条规定的12项职权(在股份公司为行使公司法第103条规定的11项职权)。第二层是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机关是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机关,它代表股东对公司日常事务进行决策和管理,行使公司法第46条规定的10项职权(在股份公司为行使公司法第112条规定的10项职权)。有限责任公司以设立董事会为原则(第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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