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锦竹大曲”傍名牌行为的认定分析 |
| |
作者姓名: | 叶丽 |
| |
作者单位: | 四川省德阳市工商局 |
| |
摘 要: | 【案情】当事人四川绵竹绵窖酒厂,注册地址为绵竹市板桥镇向家湾。以商标受让方式取得原重庆市壁山县酒厂注册的"锦竹"商标,遂以"锦竹大曲"作为其产品名称,在其产品上采取图案拼贴、字形变异等手段,以"锦竹大曲"傍"绵竹大曲",从中牟取利益。与此同时,该厂将加工生产地转移至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无论权利人怎样改换"绵竹大曲"包装,市场上都会随之出现产品
|
关 键 词: | 绵竹市 大曲 行为 名牌 产品名称 当事人 板桥镇 壁山县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