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局12315:创新执行举措 提高维权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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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建新.淮北市局12315:创新执行举措 提高维权效能[J].工商行政管理,2010(12):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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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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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市场日常交易行为和消费种类的增多,消费纠纷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调解虽然具有快捷、方便等特点,但工商部门调解暴露出强制力弱的缺陷,难以彻底解决消费纠纷,而诉讼作为解决消费纠纷的最终途径,由于程序繁琐、时间长、成本高,又很少被消费者采用。我们淮北市工商局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共同在各工商所建立消费维权“巡回法庭”。2009年3月,濉溪县人民法院与濉溪县工商局在县局联合举行挂牌仪式,正式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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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费维权 淮北市 消费纠纷 创新 人民法院 2009年 交易行为 工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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