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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证明商标作用 促进优势产业发展
作者单位:大连市金州区果树管理服务中心
摘    要:2007年3月,"金州大樱桃"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继"庄河大骨鸡"之后大连市第二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是全国大樱桃中唯一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全区已注册的涉农产品和农产品商标共160余件,占注册商品商标总量的24%,有13个农副产品商标被认定为省、市著名商标。

关 键 词:证明商标  优势产业发展  农产品商标  地理标志  国家工商总局  注册商品  2007年  涉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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