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的三个亮点
引用本文:虞亚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的三个亮点[J].工商行政管理,2010(5):43-43.
作者姓名:虞亚光
作者单位:上海市工商局浦东分局
摘    要:一是《办法》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在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以及外商独资经营方式外,出现了一种新的外资市场主体——即外资合伙企业。允许中国的自然人同外国企业或者个人设立舍伙企业,实质上已经突破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的规定,是改革开放30多年后国家赋予国内自然人更多权利的体现。

关 键 词:企业管理  外商投资  合伙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独资经营方式  中外合作经营  平等互利原则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