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款用词对法律受众的影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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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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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天津,30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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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会计法》规定我国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法条中"应当"一词的使用,使很多阅读会计法法律条款的非专业人士误以为会计记录文字可以使用中文也可以不使用中文,也就是不必须使用中文的意思,而在会计实践当中要求会计记录文字必须使用中文。因此,立法者在措辞的时候应该考虑到法律条款对普通受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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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记录文字 可以 必须 措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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