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 |
| |
引用本文: | 尹飞.在法治轨道上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J].国有资产管理,2021(4):20-23. |
| |
作者姓名: | 尹飞 |
| |
作者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充分贯彻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切实遵循依法行政的要求,及时总结"放管服"等改革实践经验,全面建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度体系。《条例》的颁布,对于依法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
关 键 词: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放管服 法治轨道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 《条例》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依法行政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