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消费者概念应修改
引用本文:李正权.消费者概念应修改[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3(3):41-41.
作者姓名:李正权
作者单位:重庆市公安局公安报
摘    要:王海打假曾构成一道独特的“风景”。在法律诉讼中,他有赢也有输。同样的事情,某些地方法院却不支持,其理由竟是:王海以索赔为目的购买商品,不是消费者。几乎所有的医院也以患者的特殊情况为由,不承认患者是消费者。有一段时间,民航也不承认乘客是消费者。

关 键 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目的  科学消费  消费者  概念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