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二十世纪末期以来,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在国内,经济学和法学的交叉融合在学术研究层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经济学研究方法对法律现象的分析有助于研究不同规则下人们面临的激励,进而有助于法律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培养同时具备经济学和法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不仅有利于培育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经贸人才,建立良好的法治意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培养具备经济学知识和分析方法的法律人才,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而另一个更为现实的意义在于,在人才市场"买方"力量日趋强势的当代社会,它将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竞争力,扩大其就业的适应面和选择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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