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的农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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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山,党国英.丹麦的农业合作社[J].农村经营管理,2003(2):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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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山 党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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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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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是丹麦最重要的贸易部门,农产品的出口占丹麦总出口额的30%,并对就业起重要作用.在丹麦,农产品买主与卖主之间的矛盾已通过建立合作社、农民集体拥有合作社企业的方法加以解决,这一传统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丹麦农民拥有奶制品厂和屠宰场,从而使私人农场的生产和加工业结成了紧密的纽带,这一独特的形势使农民能控制从耕种到餐桌的整个食品链条.丹麦农民为什么要成立合作社?他们通过组建合作社能获得哪些利益?丹麦的农业合作社有哪些特点?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在2001年秋对丹麦的农民合作社进行了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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