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谁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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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楚.食品安全,谁的责任[J].中国报道,2009(4):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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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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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6月1日,各界高度期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
不久前,轰动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告一段落。
3月底,中纪委、监察部对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重要责任的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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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法》 责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检总局 三鹿奶粉 工商总局 中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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