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出资的法学和经济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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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鹏,覃淮宇.人力资本出资的法学和经济学分析[J].改革与战略,2006(10):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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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鹏 覃淮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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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2 2. 广西师范学院法商学院,广西,南宁,5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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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力资本具有很强的经营功能,在资本信用转化为资产信用的理念下,人力资本不应被排除在法定的出资形式之外。实现人力资本出资,首先要解决好人力资本价值的量化评估措施、履行人力资本出资责任的保障措施和降低人力资本产生的交易风险措施,并对将来提供的人力可否作为人力资本出资,是否应限制人力资本的折股比例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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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力资本 动态股权制 股份托管 有限保证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2-736X(2006)10-00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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