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0年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于4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现行规则)。该规则是在2004年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国家税务总局第8号令,以下简称2004年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共12章105条。比2004年规则增加了53条。现行规则是在全面总结税务系统贯彻实施2004年规则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发生的新形势新情况,对税务行政复议制度进行的较为全面的完善和补充。现行规则的实施是我国税收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将对进一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促进税务机关廉政建设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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