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不可抗辩规则的解读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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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振增.新《保险法》不可抗辩规则的解读与适用[J].中国经贸导刊,2009(24):1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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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振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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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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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围保险法》(简称“新《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此次修订最大亮点之一是全面引入了不可抗辩规则。修订前的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寿险中保险人对投保人年龄申报不实情形自合同成立逾两年不得解除合同,理论上多认为该规定亦体现不可抗辩规则,但适用范围过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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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法》 抗辩 解读 解除合同 合同成立 修订 投保人 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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