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刑事诉讼行为构成要件初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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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颖,宋家宁.生效刑事诉讼行为构成要件初论[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129-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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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颖 宋家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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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11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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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对刑事诉讼行为的生效要件进行初步探讨 ,认为生效的刑事诉讼行为必须具备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方式合法及行为的时空条件合法五个要素 ,旨在为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些特定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视角 ,主张在刑事诉讼立法中通过对无效诉讼行为效力的否定来进一步规范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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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行为 刑事诉讼行为效力 生效 构成要件 无效 |
文章编号: | 1008-3979(2003)04-0129-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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