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2年,中央明确提出要逐步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明确提出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河北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合作医疗基础较好的迁安、曲周、枣强3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6年试点县市)进一步扩大为36个,参合农民人数达到1170.40万人,参合率为79%。截至2006年6月底,享受报销农民165.81万人次,费用报销金额累计13167.36万元,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25%,有效地减轻了农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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