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近距离长话价格过低,不利于增加通信企业的活力。我国现行的十三级长话价目是根据两地间的空间距离,以通话一分钟应收的费用,作为长途电话分级基本价目。这对当时组织合理收费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通信能力的提高,长话通信网路的发展,业务量的分布发生了变化,而继续采用现行分级基本价目标准收费是偏低的。尤其是近距离长话价目更低。今年五月我们对省内三个地市局及省会局进行了抽样调查,三天计费去话张数为39881张,其中一至六级电话占总张数的81.40%,而收入却只占61.23%。说明近距离电话资费标准偏低,而一、二级的电话占总业务量的29.57%,收入仅占总数的9.24%。显然一、二级资费标准就更低了。短距离业务比重很大,而收入却微乎其微,业务量与收入比例失调。由于近距离通信价格低廉,业务量大幅度增加,通信设备投资也逐年增大,成本不断提高,话务人员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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