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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酒精和含酒精产品生产流通的国家管理法
摘    要:为了整顿下述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即酒精和含酒精产品生产流通,国家管理酒精和含酒精产品,经营酒精和含酒精产品生产流通的实体开展业务,特颁布本法。第1条基本用语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含酒精产品由植物性食用原料生产的酒精制成的产品,且其酒精容量百分比在1.5以上; (2)流通进出口、购买、储存、批发、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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