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业定位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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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大楷 季佩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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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万泰国际投资学院,上海市200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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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托的本质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而在现代社会具有了金融机构的特征,因此现代信托是财产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的有机统一。随着现代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演变,信托从其基本的财产管理职能派生出了一系列新的职能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信托业自改革开放20年来的违规、整顿、再违规、再整顿的怪圈中极不平静地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将信托业定位于对银行信用起拾遗补缺的作用,而没有执行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真正职能。因此,信托业在我国的定位是被扭曲的。中国的信托业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信托业的无育经营已对整个金融乃至经济体制的稳定造成冲击。在新的经济和金融环境下,正确定位是信托业走向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目前应该对信托业做彻底的调整。我们必须本着坚持信托的本质特性和符合我国特有的国情这两个原则来规范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在已经确立了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框架下,当前应以灵活的思路处理好信托业规范整顿和未来的发展这一对矛盾,并明确中国信托业发展的最终目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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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信托业 定位 职能 金融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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