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劳动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
| |
引用本文: | 郑子森.完善劳动仲裁中的财产保全[J].黑河学刊,2010(4):53-53,55. |
| |
作者姓名: | 郑子森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商务外语系,山东,济南,250100 |
| |
摘 要: | 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要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在仲裁前置阶段,劳动者无法律依据申请财产保全,给用人单位隐藏、转移、变卖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提供了时间,一些劳动争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用人单位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劳动仲裁中增加财产保全的规定,可以将劳动仲裁与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完全衔接起来,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关 键 词: | 劳动争议 仲裁前置 财产保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